近年来,虚拟货币挖矿因其高能耗、金融风险及环境问题,成为全球监管的重点对象,我国自2021年起明确“叫停”虚拟货币挖矿活动,但围绕“这一举措是否违法”的讨论始终存在,要厘清这一问题,需从法律依据、政策逻辑及实践执行三个维度展开分析。

法律层面:“叫停”有法可依,不涉及“违法”定性

我国对虚拟货币挖矿的“叫停”,并非针对个人或企业的“非法行为”进行处罚,而是基于公共利益和产业发展的考量,通过行政手段对特定活动进行限制或禁止,其法律依据清晰且充分。

  1.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》的宏观导向
    能源法强调“能源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、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”,要求“优化能源结构,推进能源节约”,虚拟货币挖矿,尤其是比特币等基于“工作量证明”(PoW)的挖矿,能耗极高,据剑桥大学数据,全球比特币挖矿年耗电量相当于部分中等国家的全年用电量,我国作为“双碳”目标坚定推动者,将高耗能挖矿纳入限制范围,符合能源法对“绿色低碳发展”的要求。

  2. 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》的明确禁止
    2021年,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将“虚拟货币挖矿”列入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》的“淘汰类”产业,这意味着,挖矿活动不仅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,且属于应被淘汰的落后产能,根据《节约能源法》等规定,对淘汰类产业,地方政府有权依法采取措施停止其生产,包括断电、关停矿场等。

  3. 金融监管政策的配套约束
    虚拟货币挖矿与虚拟货币交易紧密相关,而我国早已明确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(如交易所、衍生品交易)属于“非法金融活动”,2021年人民银行等十部门发布的《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》指出,虚拟货币挖矿“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量大”,需“坚决防范个体风险向社会领域传递”,这一政策虽未直接规定“挖矿违法”,但通过切断金融支持(如禁止提供支付结算服务)、限制能源供应等方式,实质上构成了对挖矿活动的全面禁止。

综上,从法律角度看,“叫停”挖矿是国家基于能源安全、产业政策及金融稳定等多重考量的合法行政行为,并非对公民或企业“违法”的否定性评价,而是对不符合公共利益活动的规制。

政策逻辑:公共利益优先,而非“一刀切”的“违法”打击随机配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