故事都有什么类型?
1. 哀求请托
必需角色及事物:哀求者、被求者、请托目标。
内容:哀求者向被求者祈求(求情、求助),使其答允他的请托。
2. 救人离祸
必需角色及事物:不幸者、胁迫者、拯救者。
内容:不幸者引发/卷入冲突,胁迫者要为难他,而拯救者则想帮助他。
3. 伐罪复仇
必需角色及事物:作恶者、复仇者。
内容:作恶者逍遥法外,故复仇者欲惩罚作恶者复仇。
4. 亲族仇怨
必需角色及事物:有罪亲友、复仇亲友、中立者(中立者同与双方友好)。
内容:双方亲友间的冲突争斗,让中立者左右为难。
5. 逃离冤罪
必需角色及事物:处罚、逃罪者、追捕者。
内容:清白的逃罪者将遭受处罚,而他设法逃避处罚与追捕者。
6. 遭遇灾祸
必需角色及事物:被击溃的有力者(权势财富等力量,此人通常为主角或主角之依靠)、得胜之敌人。
内容:有力者被敌人击败,失去原有的地位。
7. 苦于厄运
必需角色及事物:不幸者、人祸或天灾。
内容:无辜的不幸者因人祸或天灾而受苦。
8. 抗暴诛君
必需角色及事物:暴君、谋反者(一位或一群)。
内容:谋反者意图革命对抗暴君。
9. 领导壮举
必需角色及事物:领袖、目标(战事、壮举)、对手。
内容:领袖集结、领导众人,胜过对手,从而达成目标。
10. 绑架人质
必需角色及事物:绑票者、人质、看守者。
内容:绑票者自看守者处押走(或救走)人质。
11. 难解之事
必需角色及事物:问题、提问者、解答者。
内容:提问者向解答者提出问题,解答者必须(被迫)解决问题。
12. 取得事物
必需角色及事物:取求者、拒绝者、仲裁者。
内容:取求者设法以各种方式取得拒绝者手中之物,或由仲裁者决定此物归属。
13. 亲族之恨
必需角色及事物:仇视之亲、受憎之亲或互憎之亲。
内容:一位亲族被亲族众人仇视,或多方亲族相互仇视。
14. 亲族之争
必需角色及事物:获胜之亲、失败之亲、争夺目标。
内容:亲族间争夺同一目标,最后由一方获胜。
15. 奸情引祸
必需角色及事物:两名通奸者、受害之原配(或其他受害人)。
内容:两名通奸者合谋杀害原配(或其他受害人)。
16. 发狂引祸
必需角色及事物:疯狂者、受害者。
内容:疯狂者发狂并危害到受害者。
17. 鲁莽引祸
必需角色及事物:鲁莽者、受害者
内容:鲁莽者因轻忽、冲动或无知而危害到受害者。
18. 爱的原罪
必需角色及事物:两名恋人、揭露者。
内容:揭露者公开两名恋人不能相爱的原因(乱伦、通奸等身分限制)。
19. 误杀亲族
必需角色及事物:杀害亲族、受害亲族。
内容:杀害者误杀掉未被认出之受害亲族。
20. 为道牺牲
必需角色及事物:英雄、理想、被牺牲之事物(生命、爱情、荣誉等)
内容:英雄为了理想牺牲自己的某项重要事物。
21. 为亲牺牲
必需角色及事物:英雄、亲族、被牺牲之事物(生命、爱情、荣誉等)
内容:英雄为了亲族牺牲自己的某项重要事物。
22. 为爱牺牲
必需角色及事物:恋爱者、所爱者、牺牲(不顾)之事物(生命、爱情、荣誉、义务责任等)。
内容:恋爱者为了所爱者牺牲(不顾)自己的某项重要事物。
23. 牺牲所爱
必需角色及事物:英雄、牺牲者(英雄所爱的人)、牺牲原因。
内容:英雄因不可避免的牺牲原因,而牺牲自己所爱的人。
24. 上下之争
必需角色及事物:强势者、弱势者、竞争目标。
内容:不平等的竞争者,竞争相同目标。(神与人、官与民、富与贫等)
25. 通奸淫行
必需角色及事物:两名通奸者、受欺骗之原配。
内容:两名通奸者欺瞒着原配私通。
26. 不伦之爱
必需角色及事物:恋爱者、被爱者。
内容:恋爱者与被爱者有着不被世俗接受的身分(不伦、同性等)。
27. 所爱之耻
必需角色及事物:发现者、有罪者。
内容:发现者与有罪者有着紧密的感情(亲人、恋人等),却发现有罪者的罪行(或不名誉之事)。
28. 恋爱障碍
必需角色及事物:两名恋爱者、障碍(门第、婚约、亲友反对等)。
内容:两名恋爱者共同面对障碍。
29. 所爱之敌
必需角色及事物:恋爱者、被爱者、憎恨者。
内容:两名恋被其一被对方的亲族给憎恨(或双方互相憎恨)。
30. 野心受阻
必需角色及事物:野心家、所图目标、阻挡者。
内容:野心家欲达成的目标,被阻挡者给阻止。
31. 与神争斗
必需角色及事物:凡人、非凡者。
内容:凡人与非凡者引发一场冲突。
32. 错误嫉妒
必需角色及事物:嫉妒者、嫉妒目标、被嫉妒者、误解起因或始作俑者。
内容:妒嫉者因误解或始作俑者所害,对被嫉妒者因嫉妒目标产生冲突。
33. 错误判断
必需角色及事物:误判者、受害者、误判起因或始作俑者、有罪者。
内容:误判者受误判起因或始作俑者所害,责难了受害者,放过了有罪者。
34. 悔恨所为
必需角色及事物:忏悔者、受害者、罪行。
内容:忏悔者为了犯下的罪行向受害者忏悔(或自我悔恨)。
35. 寻获所爱
必需角色及事物:寻找者、所爱者。
内容:寻找者寻获所爱之人(或所爱之物)。
36. 丧失所爱
必需角色及事物:所爱者、见证者、谋害者。
内容:见证者得知(亲见)自己所爱者因谋害者而死亡(或无谋害者)。